中国长安网深圳7月24日电(记者 彭绮琴)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于24日在广东深圳召开,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会上指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入系统性、整体性变革的新阶段,改革的内涵外延、目标任务、模式方法发生重大变化。
会议从三方面阐释了改革的变化。
一在于改革广度。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已从法院、检察院拓展到党委政法委、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
二在于改革深度。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已从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效能的体制机制问题,推进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体系。
三在于改革方法。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已从主要由各单位分别部署推进,向更加注重统筹部署、一体推进转变。
会议指出,新阶段司法体制改革将进一步触及深层次利益格局调整和制度体系变革,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更加突出。政法机关一定要深入分析把握新阶段司法体制改革规律特点,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善于打攻坚战、歼灭战、持久战,推动改革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